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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机场路18.29亩商住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1.005亿

湛江购房网 | 2025-09-29 15:35

摘要:

9月29日,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竞价方式出让霞山区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WGC2025016,土地位置: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以南,出让面积:12190.37平方米(约18.29亩),起始价1.005亿。

9月29日,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竞价方式出让霞山区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5016
2、土地位置: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以南。
3、出让面积:12190.37平方米(约18.29亩)。
4、土地用途:总用地面积为12190.37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WS-04-03-B-1地块)10914.25平方米(兼容商业用地),公园绿地1276.12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5、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6、宗地现状:该宗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该地块权属清晰,地块周边通水、通电、通路。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1.城镇住宅用地(WS-04-03-B-1地块)10914.25平方米(兼容商业用地),1.0<容积率≤3.1,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需要与西侧地块 WS-04-03-B-2地块整体核算不少于 35%,即该地块除了须满足不少于35%的绿地率外,还需提供516㎡的绿地用于平衡西侧地块WS-04-03-B-2的绿地率;建筑密度需与西侧地块WS-04-03-B-2地块整体核算不大于31%,即该地块除了须满足不大于28%的建筑密度外,还需提供586㎡的用地用于平衡西侧地块WS-04-03-B-2的建筑密度。
2.公园绿地1276.12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3.WS-04-03-B-1地块建筑间距需与南侧 WS-04-04地块及西侧WS-04-03-B-2地块按一个项目控制。
其他规划条件按【湛自然资(详规)〔2025〕71号】文执行。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 人民币壹亿零伍拾万元整(小写:10050万元)。
2.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零壹拾万元整(小写:2010万元),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万元)。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13025BA0032、4431125BA0007、44106251B0056。

霞山区机场路18.29亩商住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1.005亿地块位置

霞山区机场路18.29亩商住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1.005亿

宗地图

霞山区机场路18.29亩商住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1.005亿

实景照片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日内按现状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因受让人自身原因未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交地时间从约定的交地时限届满之日起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该宗土地要严格按湛自然资(详规)〔2025〕71号、《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的通知》(粤建房〔2015〕122 号)、《关于湛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湛城规(用地)〔2014〕371 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0〕13 号)等相关规定做好配建协议的签订和建设移交管理。
7.本项目土地竞得者应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入口附近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并且按政府批准实施运行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配置不少于50辆公共自行车和车辆管理设备。道路同侧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间距宜大于200米,其布局应符合相关要求。该公共自行车驿站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具体要求按土地竞得者与霞山区政府和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2.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3.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竞买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4.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工作由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即成为本次交易的最终竞得人。价格竞得人自身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其价格竞得结果将被撤销,该价格竞得人根据《湛江市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网上竞价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发布。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前的工作时间,到以上网站下载交易文件。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将自行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六、本次网上竞价交易相关时间。公告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8:30至2025年10月20日下午6时。网上报价期限:2025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2025年11月4日上午1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报名期限):2025年9月29日上午8:30至2025年10月31日下午4时,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
七、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竞价公告、须知等网上竞价文件,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竞价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公告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现场勘看联系人: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周生,咨询电话:0759-3381777;
业务咨询联系人:枟生、陈生,咨询电话:0759-3585819;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联系人:吴女士,咨询电话:0759-3585827;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联系人:黄生、宋生,咨询电话:0759-3585822;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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